2018.5.1金税三期又升级,智能比对票表税,一言不合就锁你发票机发表时间:2018-03-22 16:02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面临大约20种税费,其中占最大头的,莫过于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区别增值税一般是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其税额依托于增值税发票,除了增值税专票、普票这些带“增值税”仨字的发票,其他所有发票其实也是增值税发票。 所以企业只需要用开具出去的发票(销项)减去取得的发票(进项)再乘以相应的税率即可准确算出每月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也因此,增值税不存在预缴和汇算清缴的说法(特殊行业如房产、建筑的一些应税行为仍存在预缴)。 而企业所得税需要平时先按月(或按季)预缴,次年初(1月1日至5月31日)时,再对上年全年预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每月缴纳增值税和预缴所得税的方式就是“纳税申报”——填写相应的纳税申报表申报到税局并缴纳税额。但在这个过程中,总有一些企业或主观或客观的会将税额算错,因此,税局会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实。 那么税局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标准来核实呢?核实增值税主要依据《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核实所得税主要依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是税务总局于去年10月制定的,本来打算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 可计划没赶上变化,根据总局的最新通知,该规程的施行日期由2018年3月1日调整为2018年5月1日,如下图。 之所以有此调整,估计是因为很多省市国税局的金税三期软件系统尚未跟上形势,所以总局同时还在最新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省市国税局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做好相关软件系统调试等各项工作,以确保该比对规则顺利施行。不然,可能还会再次推迟。 虽然推迟到了5月份执行,可《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具体条款都是拟定好的,我们来具体看下税局会如何对企业的增值税申报数据进行核对。 票表税比对前面我们说过,企业计算增值税税额的依据是开具和取得的发票差额,所以税局会对企业的所有发票、纳税申报表和缴纳税款进行票表税比对,其涉及的资料如下:
票表税三项的两两比对具体为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 一、表表比对主要看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逻辑关系是否合理。 企业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每个栏次的提示进行填写,没有的或者不适用的不填。而且一定要严格按照顺序填写,系统会根据已填内容自动生成一些数据,如果不按照顺序,系统会报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顺序如下:
二、票表比对比对企业当期的发票(其他凭证)与纳税申报表。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取得专票,所以在票表比对时与对一般纳税人的比对标准有所不同。 税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票表比对标准如下:
而税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票表比对标准要更复杂和严格: 1、销项比对
2、进项比对
三、表税比对比对企业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实际入库税款。看企业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是否小于等于当期实际入库税款。 当然,具体的比对方法和标准肯定不止于此,各地税局还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更多行之有效的比对手段。 上述我们讲的整个比对过程是由税局的金税三期系统和相应专业人员共同完成的,一旦发现异常,税局就会对企业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 金税三期比对出异常如何处罚?在申报比对过程中,一旦比对结果不符,税局就会远程锁上该企业的金税盘或税控盘,导致企业财务无法正常运行,开不了发票。此时,税局会派一名异常处理岗人员与企业联系,核实导致不符的原因。
如此的处罚力度不可谓不重,申报比对标准也不可谓不严,这对于大量经营管理尚不成熟的中小微企业来说, 完全有可能月月被比对出异常,次次被锁税控盘。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企业可以向税局申请进入白名单,各省市税局会将征收方式、发票开具等业务存在特殊情形的企业列入白名单管理,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那么严格的申报比对规则,不会轻易锁这些企业的税控盘。 再来看看税局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如何进行比对与核查。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比对如上所述,税局核实企业所得税的主要依据是《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税局会根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标准,并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跟增值税涉及的主体一样,税局仍然是借助金税三期系统和相关专业人员(纳税评估管理员)对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数据进行比对,大致如下:
当然了,最后也不得不说一下,税局制定的这些标准也只能作为参考,在具体的比对案子中税局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比对标准的调整。所以作为企业,了解税局的这些手段还是其次,要聚焦的仍是规范申报,足额纳税。 |